PPWR / REGISTRATION & REPRESENTATION

欧盟EPR编号

“EPR号”需要对应一份具体记录,并非通用识别号。先确认国家、废物流、签发机构,以及证据上记载的法定企业。

四类记录不能混用

生产者注册确认记录相关注册系统的登记;体系会员记录涉及与该体系的安排;授权书写明委任及范围;申请回执证明提交,不能表述为已经批准。应保存原始文件及日期,而不只是在表格中复制编号。

比利时:取得实际注册确认

Fost Plus于2026年6月的指引说明,为会员集体办理生产者注册,并在主管机关确认后提供正式编号。因此,会员身份与预期注册属于不同阶段。将编号作为已完成注册的证据提交前,应核查自身档案状态。

德国:LUCID证据要对应主体

ZSVR注册问答说明LUCID编号可在注册决定文件及控制台找到。应据此核对企业和注册信息。即使同一集团使用相同品牌或履约账户,也不能直接套用另一主体的记录。

建立平台证据记录行

逐项记录销售账户、国家、废物流、所需字段、签发方、记载主体、编号、原始文件和回复状态。被平台拒绝后,保存原文,先核查范围或主体是否不符,再考虑重新申请。未经确认,不要用VAT号、体系发票或代表合同替代所需证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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