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PWR / PACKAGING CONFORMITY

PPWR包装符合性声明

包装符合性声明涉及包装合规,不是EPR注册确认;EPR代表委任本身也不能证明获授权执行制造商任务。

使用正确法律依据

第15条涉及制造商义务,第38条涉及符合性评估,第39条涉及声明;附件VII涉及技术文件,附件VIII规定声明格式。声明责任仍归制造商。填写模板前,应先核查适用要求。

识别实际包装与责任主体

将包装类型与清晰描述、组成部分规格及判断后的制造商关联,记录设计、品牌及购入后的改变。商品与包装证据应能够区分,尤其是箱内电器本身也有符合性文件时。

签署前准备证据

收集相关规格、供应商信息、评估及测试证据,核对它们是否对应最终包装配置和所声明要求。不能将供应商的通用说明改名后,当作另一包装设计的完整评估。要求责任企业签署前,应补齐缺口。

维护文件并明确委任范围

记录版本、确认日期、包装识别信息、关联证据及负责人。材料、设计或供应商改变时重新评估。若代表保管文件或执行任务,应确认具体授权与责任,不能从包装EPR合同或独立GPSR服务推导其权限。

相关步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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